为深化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业务人员行为监管,建立医院与医药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信息与技术交流的正常渠道,增加药品推介渠道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医疗行业作风“九不准”等要求,医院结合实际制定了《今年会官方app在线医药企业药械“阳光推介”实施办法(试行)》,面向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开放阳光推介沟通渠道。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分别向药学部、医学装备保障部指定邮箱提交“阳光”推介申请资料,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药学部:hxeyyjk@sina.com
医学装备保障部:programassessment@163.com
资料接收时间:每月1日-15日
推介申请实行月度审批,请各医药企业于每月15日前妥善安排提交资料。
附件2.今年会官方app在线医药产品阳光推介申请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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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