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川大学褚良银副校长在“科研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精神,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医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医院科技部联合保卫部于11月9日、10日分别对研究院华西院区实验室、新川园区实验室进行了实验室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由院长助理郭应坤、科技部部长林玲、副部长陈颖姣、周斌带队,在检查过程中传达了褚校长讲话内容和精神,并着重检查了各实验室入室人员管理、危化品管理、病原微生物开展情况、实验室整洁度等。检查强调各实验室一定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动物实验或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需提前向研究院办公室备案,填写《动物实验活动备案表》或《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备案表》,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的危险度等级选择相应防护水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实验并做好生物安全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非工作时间禁止一人独立开展实验等。